Thursday, March 28, 2019

感官複製時代的劇場 ——一個關於「後人類的未來劇場」的簡短議論

完全的原真性是機械技術——當然不僅僅是機械技術——複製所達不到的。原作在碰到通常被視為贋品的手工複製品時,就獲得了它全部的權威性,而碰到機械技術複製品時就不是這樣了。其原因有二:一是機械技術複製比手工複製更獨立於原作。比如,在照相攝影中,機械技術複製可以突出那些肉眼不能看見但鏡頭可以捕捉的原作部分(⋯⋯)其二,機械技術複製能把原作的摹本帶到原作本身無法抵達的境地。
——班雅明:《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


睿智的班雅明(Walter Benjamin)以區分手工複製和視覺複製作為藝術靈光(aura)消失的分界線。按他的說法,攝影一手將藝術從傳統藝術原真性(authenticity)的靈光中解放出來,在攝影藝術裡,並沒有真品和贋品之分,我們可以把一張照片不斷複製,而不用考慮「哪一幅照片」才是「真」的。但視覺複製技術的極致發揮,其實是電影。電影根本上改變了我們對藝術的理解,在電影裡,我們不再理會物質性和現場感,而只關注視覺影像提供給我們的符號意義。電影造成了藝術上的視覺符號化霸權,既淡化了我們對藝術品真跡的物質性迷戀,也麻木了我們對表演藝術現場感的敏感度。然而,在電影發明之後一個世紀、班雅明論述機械複製的大半個世紀後,我們遭遇另一場藝術靈光消逝的大事件:數碼複製技術的出現。

數碼複製再一次根本地改變了我們對藝術的認知方式。數碼複製時代的最大癥兆,是視覺與真實的脫鈎,機械複製技術(攝影、電影)養成了現代人的視覺認知圖譜,我們總是認為,依靠機械複製技術製成的作品,就必然是由我們看見的現實世界複製而成,簡機械複製的是「能見的現實」,有圖便有真相。數碼複製破壞了這種必然性,我們可以任意改圖,甚至憑空創造影像,而裝成是現實的複製,於是在機械複製中殘留下來的靈光——複製現實的能力—都被數碼複製消滅了。但數碼複製的真正衝擊力並不在此。即使在電影視覺特效大行其道的時代,電影觀眾還保留了一種文學的偉大傳統:懷疑懸置(suspension of disbelief)。我們假裝相信,在電影中所看到的一切影像都是真實的,起碼在敘事上是真實的,而不去質疑影像是否電腦成像。這是電影與網絡生活的分別。

因此,數碼複製真正改變了我們的,並不是發生在視覺上的創作,而是其他感官經驗的複製——由此我們終於觸及到關於廿一世紀劇場當代性(Theatre Contempraneity)的核心問題:從戲劇到電影,是一個視覺霸權的體制化過程,二十世紀劇場從此放棄了與電影爭奪視覺場域,轉向探索超越視覺的感官經驗,直至我們可在劇場裡構作任何非視覺性的當代經驗。

廿一世紀劇場所面對的是「感官轉向」——我們不再依賴「戲劇」(drama)來理解劇場,轉而關注在「劇場」這一空間裡出現的所有元素,怎樣組合成我們的總體劇場經驗。古典的美學論毫無懸念地將感官經驗視為審美的前提,不論是經驗主義(empiricism)將感官經驗與審美判斷劃上等號,還是康德式(Kantian)審美以感官經驗為理性審美的的原材料。但古典美學論很少處理不同感官(五感,以及康德以先驗直觀定名的「時空感」)對不同藝術形式的反應差異,在一些藝術形式裡,人的五感會被分開處理,如音樂幾乎只對聽覺產生反應、繪畫則是最原始的視覺藝術等。相對而言,劇場對不同感官的整合能力較強,觀眾眼看演員和舞台設計,耳聽對白和音樂。但自古人們對劇場的理解,卻多著墨於後於感官經驗的反思,從亞里士多德(aristotle)以「淨化」(catharsis)一說,描述觀眾怎樣嚼食由悲劇作品引發的情感反應,到布萊希特(Bertolt Brecht)通過「間離效果」(Verfremdungs effekt),讓觀眾從淨化或類似的情感中驚醒過來,回到純理性的內省過程。雖然盛行於二十世紀末的「後戲劇劇場」(postdramatic theatre)學說將布萊希特視為戲劇史上劃時代人物,然而從更長遠的戲劇大歷史格局來看,亞里士多德和布萊希特的差異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他們都是關注內在的審美經驗,分別只在於:前者以感性扶助理性,後者卻以理性質疑感性。

劇場歷史中最重大的範式轉移,其實發生在布萊希特以後。雷曼(Hans-Thies Lehmann)試圖以「戲劇」(drama)與否為二十世紀劇場的特徵劃界,但其論述的最大洞見並不在此,而是他對「布萊希特之後」或「『戲劇』之後」的劇場發展進行了豐沛多元的描述。「後」(post-)作為一種「破舊」型論述,往往只有反思歷史的能力,而欠缺前膽未來的作用。「後戲劇劇場」一說應該是屬於二十世紀,到了廿一世紀,或「『後戲劇』之後」的劇場時代,應當是建立於雷曼曾經論及的眾多「後戲劇劇場」形態的遺產之上。而「感官轉向」,就是把握這場歷史潮流的關鍵詞。

布魯克(Peter Brook)提出的「空的空間」(the empty space),是劇場史上最具解放能力的劇場本體論,它既表現奧卡姆剃刀原理(Occam's razor principle)的簡潔有力,也重召了自「戲劇劇場」出現以後已失落多年的劇場感知方式。布魯克以一個空間、一個表演中的表演者以及一個觀看中的觀看者來定義劇場,長期以來,人們多只看到「表演—觀看」這對二元結構,以及「空間作為表演場域」的性質,卻忽略了「空間作為視覺以外的感官經驗」這一劇場維度。表演場地的定義被開放,從舞台到黑盒劇場,再到社會空間裡進行環境劇場(environmental theatre)及場域特定劇場(site-specific theatre),「空間經驗」正向主要以「視覺」和「內省」構成的傳統戲劇經驗步步進逼、超越、甚至取代。環境劇場和場域特定劇場的劇場性,不在於戲劇或表演,而是在於地方感——一種結合了「先驗直觀空間感」與「後驗整體感官」的複合經驗。環境噪音、地方氣味、空間氛圍引起的皮膚和神經反應,以及種種與上述感官經驗相關的文化記憶等,正壟斷著觀眾對這種新劇場形式的想像。相對而言,「反思」或「內省」並不是逼迫這類劇場作品的主要法門,而評論者也必須開發新的評論語言,方能對此作為準確的把握。

另一條關於劇場感官構成的線索,來自「後戲劇文本」。從二十世紀中的荒誕劇到廿一世紀初的新文本,一條超越「『戲劇』文本」的「劇場文本」歷史線正被勾勒出來,這些劇場文本流派的生成雖自有其社會文化背景,卻也表露了更新藝術形式的強烈慾望。後戲劇文本以反敘事及反角色為核心,同時以文字的表現力召喚劇場導演在劇場構作上的創意。我們自然無法用諸如「淨化」之類的舊概念,解釋這類文本的魔性,也難以用「間離效果」之說,把觀眾情緒的幽微波動解釋清楚。正如桑塔格(Susan Sontag)在捍衛後現代藝術時所給予的忠告:「不要闡釋,開放你的感官!」震愕、焦慮、嘔心、狂喜、疼痛、崇高、虛無、乃至各種委婉細密卻莫以名狀的感覺,都是後戲劇文本在與舞台調度扣合後,所引發的觀眾身體反應。文本的反敘事和反角色,使文字的詩質更具滲透力,足以繞過觀眾的觀劇理性,直取觀眾的神經。相比起布萊希特的冷靜甚至冷酷,後戲劇文本的感官性更能觸碰到人心的深處,阿陶(Antonin Artaud)的酷異、貝克特(Samuel Beckett)的虛無,米勒(Heiner Müller)的詩化焦燥,或是在世紀之交上, 肯恩(Sarah Kane)所給出的血痛感,還有戈爾德思(Bernard-Marie Koltès)所表露的森冷感等,無一不將感受性(sensibility)架設在文本劇場性的最當眼位置。

當然我們更應該舉廿一世紀初才出現的沉浸式劇場(immersive theatre),作為當代劇場感官性的範例。沉浸式劇場流露著波瓦(Augusto Boal)民眾劇場(People’s Theatre)的參與成份,卻對其劇場民主追求進行反動操作,在沉浸式劇場的設定裡,觀眾總是被邀請參與戲劇行動,但這些行動卻被嚴格計算和限制,例如嚴密的行動指令、限定的路線、或以通訊科技進行感官入侵等。沉浸式劇場以「觀眾參與」為名,卻把觀眾導入由創作人預先設計好的經驗裝置裡,而觀眾的任務——或說是創作人對觀眾的隱含(implied)想像——就是要沉浸在各種由劇場裝置生產出來的外部感官刺激。

綜合地說,廿一世紀劇場將是一個感官複製的時代:我們已漸漸遠離以「視覺」為形式、「反思」和「內省」為意圖的劇場。相比起在普及程度上已遠遠拋離劇場的電影,劇場的優勢仍是各種感官經驗:現場感、時空域、以及由複合的外感官經驗觸發的內感官經驗。但問題是,劇場創作人對廿一世紀當代人的感官性有多了解?他們對能夠複製感官經驗的數碼科技又有多大把握?

當代劇場的多媒體(multi-media)熱潮,已令這個詞語變得空洞無義。當代劇場引入大量當代科技已是創作常態,數碼複製技術讓我們可以創造(或虛擬)各種感官經驗,並加以複製。例如運用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或擴增現實(argumented reality)將他人的現實生活經驗複製到劇場裡、令用智能手機和社交網站複製早已是當代人日常的網絡共同感等。當代感官經驗正是由科技產生,如果構作得當,科技自然可以把感官經驗複製到劇場裡——當然這也是一個危機:若科技可以完全複製感官,劇場裡的感官經驗勢將變成濃度很高,嚴重的話,甚至叫人渾忘作為反思和內省條件的「理性」,以及作為參與和行動主體的「身體」。這是一種可被稱為「劇場色情化」或「劇場享樂主義」的悖論:感官上的快感,成為劇場的唯一意義。過去,這正是商業劇場最常遭人垢病的地方,但布萊希特早已教曉我們怎樣批判它。然而,當感官入侵達到一定強度時,我們亦勢將陷入諾齊克(Robert Nozick)的經驗機器(experience machine)難題:

假若有一台經驗機器,它能夠製造任何你所欲求之經驗。頂尖的神經心理學家能操控你的腦,讓你以為並感覺自己正在寫一本偉大的小說,或交朋友,或讀一本有趣的書。自始至終你卻只是漂浮在機槽中,腦部接上電極。你是否應該進入機器度過一生,度過一個你預先編設的美好人生?

幸好這種類科幻小說的情節,並未在廿一世紀初的當代劇場出現。但不幸的是,這種未來劇場發展的可能趨勢,卻道出了當代劇場的另一困境。如果二十世紀劇場是被電影藝術追擊得必須變陣迎戰,廿一世紀劇場則需要面臨數碼經驗對人的無窮誘惑。科技複製感官漸成日常,曾經是各種傳統藝術形式中最具總體性色彩的劇場,便因無法追上觀眾的感官開發速度而變成沉悶。劇場日益僵化、過時乃至死亡(還記得布魯克說的deadly theatre嗎?)並不是敗於自身的因循,而是在於更新速度遠遠不及世界和人類,即如沉浸式劇場這類最尖端的劇場形式,其靈光也只有在對照舊劇場形式時才會顯現,卻似乎不具備成為領先時代的藝術形式。這是因為,數碼複製使人類的感官經驗變得更加後人類(post-human),一切呼籲「我們應該從虛擬世界中回到現實」的言論,都是不切實際的。後人類的經驗,正是現實經驗與虛擬經驗的複合體,而我們的未來劇場,應當是關乎科技與感官的「後人類劇場」。


(原刊於IATC網頁「藝評筆陣」,2019年3月28日。)

 


Wednesday, March 20, 2019

總體身心經驗的(不)可譯性 ——沉浸式劇場理論初探

 沉浸式劇場(immersive theatre)是劇場藝術對當代世界的回應。我們早就發現,劇場愈來愈難以吸引人,原因是現代人的感官愈來愈敏感。現代生活本就是一種沉浸式生活,我們知道怎樣分辨真假,卻不甚在乎,犬儒態度正在橫行,享樂主義達至高峰,這一切的最具體表現莫過於我們對科技的依戀。互聯網、智能手機、虛擬真實和人工智能無處不在地與我們的感官接通,直接向我們餵食感覺、情感和思想。雖然我們不至於如電影《Matrix》那樣被機器大他者所欺瞞,我們誰都有能力對這一科技餵食過程有所警戒、有所抵抗。可是,並沒有人能永遠忽略它——我們終有一天會進入這一迥路,分別只在何時——而更重要的,是一旦接受了,我們很快便發覺它的好處:科技對我們直接餵食所引發的絕爽(jouissance),是任何一種藝術形式都無法達到的。而劇場,劇場作為一種曾經自詡為最複合、最能給予觀眾包括視覺、聽覺、現場感、內在情緒和理性思考等總體身心經驗的藝術形式,為了追上當代人的身心經驗發展,自不能只停留在「表演者—觀眾」的單向傳染模式上。而沉浸式劇場——按照上述背景作為其時代前題——就是一種對科技餵食經驗的摹仿。

可是,我們一般對沉浸式劇場的理解,大多仍停留在環境劇場(environmental theatre)的陳舊想像裡。無疑兩者對特定場域(site-specific)的運用,以及以互動(interaction)嘗試打破「表演者—觀眾」這一既有劇場規條的努力,皆有相通之處,可是兩者的形式前提卻大有不同。環境劇場所服膺的,是一種空間想像。布魯克(Peter Brook)所講的「空的空間」作為統攝一切劇場形式的本體論式論述,使我們總是以「(再)定義空間」作為劇場的大前題,環境劇場透過改變空間性質來完成戲劇,正是走這一套路。另一方面,「空的空間」也提示了「一個人看」(觀眾)跟「另一個人行動」(表演者)的凝視關係,即使環境劇場有意打破「舞台—觀眾席」的劇院空間結構,卻未有消除這種凝視關係。

沉浸式劇場在命名上(「沉浸式」(immersive))已預設了必須以觀眾的身心經驗為劇場主體——「觀眾」(audience)一詞可能已不再適合,或應該說是「參加者」(participator)會比較準確。沉浸式劇場創作者無一不強調參加者的參與和介入,他們與表演者的關係不只是個體與個體之間的互動——當然不是綜藝節目遊戲環節那種層次的互動——而是,參加者可以選擇、編排甚至更改創作者的敘事方式,從而創造自己獨特的劇場環境,而非囿於傳統劇場的凝視經驗上。至此,沉浸式劇場亦與環境劇場分離:實域空間不再是沉浸式劇場的必要條件,雖然我們仍可以借任何城市空間的文化歷史意涵作為創作素材,可它已不被視為沉浸式劇場的必要形式了。而我們亦大可以把「空的空間」的論斷修改一下:「我可以選取任何一個空的空間,然後稱它為空曠的劇場。如果有一個人沉浸在某種氣氛之下而獲得感官經驗,就足以構成一個沉浸式劇場。」

於是,如果我們有能力以別的東西去製造這種「氣氛」,屆時甚至連表演者也不需要了。當然在現實創作上,「演員」仍然擔當著很重要的角色,但他們已失去了在傳統劇場裡所表現出來那種不可或缺的魅力,他們往往淪為工作人員、工具、或創造沉浸氣氛的一抹顏料。取而代之是卻是一些更物質化的構成方式:例如被再定義的空間、遊戲規則、還有科技——今天的沉浸式劇場大量依賴科技,老派如對講機、廣播耳機、投票機,到新派的像智能手機、互聯網、虛擬實景甚至擴增實景(Augmented Reality)等。我們說過,科技是構成人類當代經驗的一個核心元素,而當科技被引入沉浸式劇場,而其主體卻是觀眾的沉浸經驗(感官、情感、思想),劇場亦正式進入一個「後布萊希特」或「後後戲劇劇場」的時代了。

消除了傳統劇場的凝視關係,劇場不再是臨摹現實中的「人的行動」,而是現實中的總體身心經驗,其中包含了感官、意識、思想和行動的經驗集合。而臨摹出來的產物也不再是一個外於觀眾的劇場文本,再供觀眾觀看,而是直接把臨摹過程銘刻在參加者的身體上。於是,必須再一次強調,「觀眾」一詞已不再合用,參加者已透過沉浸經驗與劇場作品黏合,而成為一個類似「生化人」(cyborg)的存在。我們可以想像,坐在傳統觀眾席上的人是純粹的觀眾,但若你戴上耳機、擴增實景眼鏡、或依著劇場設定的指示跟錄像互動,你也會成為一個生化人——一個作為構成沉浸式劇場必要條件的「劇場生化人」。

文化研究領域裡近年一度盛行「情動理論」( Affect Theory,或譯「情感理論」)的研究,但似已開到荼蘼,不過作為當代劇場研究的理論基礎,仍然大有可為。情動理論常高舉柏格森(Henri Bergson)或德勒茲(Gilles Deleuze)一類哲人的知覺論,強調感官、情感和身體的不斷延綿和肆意流動,在沉浸式劇場裡,觀眾(即參與者)所經歷的正是這種無法簡單分割的總體身心經驗。一些劇場理論者把「真實空間」(real space)、感官(sense)、運動(movement)和時間 (time)視為沉浸式劇場的四大成份,其中「真實空間」即吸納了環境劇場的設置,卻在這空間設置上強化「感官」的重要性。但這「感官」並不囿於傳統戲劇以視覺之主、聽覺為副的二官(五官之二)經驗,而是擴展至一個流變不居卻延綿不止的全身感受,即在一個劇場敘事的「時間」線上,透過參加者的身體「運動」,帶動、累積並演化複合經驗。於是,德勒茲(和瓜塔利(Félix Guattari))描述的無器官身體(corps sans organes)便出現了,感官、意識、思想、欲望再不是層級結構或演遞關係,而是互相表裡的配置。整個西方戲劇的藝術前題,從亞里士多德到布萊希特,都是試圖依著辯證的方式,處理劇場作品(或表演)對觀眾的作用,沉浸式劇場雖然仍保留了劇本、戲劇行動或表演者這類元素,讓我們仍可沿用舊觀念去理解,但全新而劃時代的劇場定義正伴隨於此出現。

可是——我們必須清楚意識到這一「可是」——要透過沉浸式劇場完全(或大幅度地)敞開我們的遊牧身體(德勒茲語),似乎尚不是現有的沉浸式劇場形式所能完成。關鍵還是落在創作者的創作意識上:他們如何理解,在劇場裡的「場面調度」(mise-en-scène),是怎樣在對參加者進行思想解放和感官操控之間,選取一個合理平衡?「劇場的本質是表演」,這說法是一種忽略觀眾的劇場獨裁觀念,更嚴密的說法可能是,「劇場的本質是翻譯」——思想的翻譯、經驗的翻譯,由創作者出來,經過劇場裡種種形式的管道,傳送到觀眾處。我們即使多番強調沉浸式劇場的流動性、總體性和不可操作性,但很多時參加者在置身劇場空間裡的經驗流向和嬗變,已早在創作者的操作範圍裡。這些操作可能是無意識的,可能是被創作者以另一些名義隱藏(如啟發、讓觀眾體䌞等),或甚是說,沉浸式劇場有時比傳統劇場更是一個封閉和無孔不入的經驗極權裝置,在感官和情緒上者對參加者進行全面操縱。

要解決此等困局,必須從另一方向介入這個經驗翻譯過程。在一些「布萊希特—波瓦」式的劇場形式裡,「參與」往往是其中主題,創作者總是要求觀眾投入,付出他們的行動、思想和情緒,故必須堅持著一種「弱性的場面調度」,方能有開放觀眾介入空間的彈性。但沉浸式劇場的「強操控性」是必須,因為若非如此,我們便無法把參與者投進相應的氣圍裡。假設參與者就像傳統劇場所假設的,是白紙一張的話,經驗獨裁就很容易出現。但只要我們把參與者的既有經驗也計算進去,經驗獨裁就沒那麼容易發生了。文化傳統、社會記憶、身體習慣、以至個人或集體價值觀,往往就是參與者抵抗沉浸式劇場創作者所提供的經驗配置方案的武器,因此,如果創作者沒深入了解參與者的經驗背景,沉浸式劇場是難以達成理想的效果。

一些直接複製外國作品形式的沉浸式劇場作品,往往於「在地化」的過程裡失諸交臂。它們要麼太過籠統而搔不到參與者集體經驗的癢處(太世界主義),要麼太過切合外國文化經驗而無法跟本地經驗接通(硬譯、翻譯腔太重)。劇本翻譯是文字翻譯,舞台演出翻譯是視覺翻譯,這些劇場翻譯問題早已是老生常談。但在沉浸式劇場裡,現今的創作者顯然對相應的翻譯問題不夠敏感,我們應當明白,沉浸式劇場翻譯是總體身心經驗的翻譯,其中幽微迂迴之處,並不是一般的「文化翻譯」討論可以梳理清楚。那很可能是因為,我們對自己的身心經驗還是不很了解。


(原刊於《劇場‧閱讀》issue.43 Vol.5,2019年3月)